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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司分立,分立后公司承受原公司土地、房屋权_海南公司注册首选民企服务中心

公司分立,分立后公司承受原公司土地、房屋权

根据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施企业、事业单位改制重组有关契税政策的公告》(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9号)规定:“四、公司分立   公司依照法律规定、合同约定分立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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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司分立,分立后公司承受原公司土地、房屋权

发布时间:2025-06-05 热度:

根据(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9号)规定:“四、公司分立
公司依照法律规定、合同约定分立为两个或两个以上与原公司投资主体相同的公司,对分立后公司承受原公司土地、房屋权属,免征契税。
……
十、有关用语含义
本公告所称企业、公司,是指依照我国有关法律法规设立并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、公司。
……
本公告所称投资主体相同,是指公司分立前后出资人不发生变动,出资人的出资比例可以发生变动。
十一、本公告执行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。”

政策来源于:国家税务总局,

说明:因政策不断变化,以上相关内容仅供参考,如有异议请以官方更新内容为准。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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